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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获得2023—2025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2023—2027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发布时间:2024-03-07   阅读量:  

近日,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民政厅公布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厦门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2023-2025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捐赠企业或个人向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是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扣除限额为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30%。

此外,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经福建省级财税部门确认,厦门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2023—2027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