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和创新创造精神、基础扎实、能力突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拔尖创新人才,厦门大学设立多项人才培养基金。
2020-10-10
校园艺术作品年度学术提名展
2020-07-13
校园文化品牌活动开展
2020-07-06
助学基金
2020-07-06
自强凌云计划支持基金
2020-06-25
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基金
2020-06-25
社会实践基金
2020-06-25
学生社团发展基金
2020-06-25
“小舍大爱”宿舍文化发展基金
2020-06-25
创新创业教育基金
2020-06-25
图书馆发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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