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捐赠
新闻动态

厦门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获2026-2028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发布时间:2025-12-16   阅读量:  

12月15日,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民政厅联合发布公告(闽财税政〔2025〕18号),厦门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2026-2028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是指,企业或个人通过具备该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进行慈善捐赠,其捐赠支出可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予以扣除。根据税法有关规定:

企业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出部分可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

个人捐赠支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扣除,扣除限额为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30%。

该资格由民政部门结合社会组织公益活动情况、日常管理及评估结果提出初步意见,经财政、税务、民政三部门联合审核确认后公布,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三年。

此外,经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确认,厦门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23年获得2023-2027年度的免税资格。

这一系列资质的取得,体现了基金会在公益属性、内部治理与合规运作方面持续获得主管部门与社会认可,也为广大捐赠人支持厦门大学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相关链接:

厦门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2023—2025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2023—2027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https://mp.weixin.qq.com/s/X9OrfKpbEjXwVaCsAlrsP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