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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0-12-22   阅读量:  

12月8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表彰全国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教助中心〔2010〕112号),对多年来在学生资助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我校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荣获此项殊荣,校党委副书记陈力文、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徐跃进出席了12月20日于教育部机关礼堂举行的表彰大会。据悉,荣获此项荣誉称号的还有北京大学等37所高校。

我校历来十分重视学生资助制度建设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04年8月起即成立了厦门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该中心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基本原则,切实保障困难学生的受教育权,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不能上学或辍学。近一年来,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很好地完成了资助政策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评定与发放、校内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的评定与发放、学费及住宿费减免、社会助学金的评定与发放、研究生奖学金及助学金的评定与发放、“绿色通道”审核登记、医疗保险补贴发放及献血补贴发放等工作。这些工作的开展和完成,为我校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提供了切实的保障。

(学生工作处 余作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