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09年度“万人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单位今年继续开展万人献爱心活动。
6月3日下午,学校在颂恩楼215会议室召开“万人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动员会。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陈力文主持会议并作动员部署,校工会常委和各部门工会主席参加会议。
会上,陈力文副书记强调了开展“万人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她说,党中央十分关注民生,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党的十七大还把加强和改善民生写进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这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其意义之重大不言而喻。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已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学校党委非常重视“万人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把此次活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扶贫济困、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高等学府,奉献爱心义不容辞。我校素有倾情奉献、热心捐赠的好传统。目前,社会上确实有一些困难群体需要我们帮助,同时我校每年都有一些病困的教师和学生受到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的捐赠救助。
陈副书记同时也回顾了我校历年来开展的献爱心活动的情况,如在98年抗洪救灾、5.12汶川大地震、贵州贫困地区失学儿童、东南亚海啸灾区、长汀灾区、我校定点帮扶的云霄县马铺乡泮坑村和平和县九峰镇军溪村等这些献爱心活动中,我校师生都积极响应号召,踊跃捐款,献出爱心。
在谈到此次活动组织实施时,陈副书记指出,各院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各部门工会要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认真记录个人捐款情况;财务处要做好捐款的接收和上报工作,及时公布各单位捐款和款项上缴情况;校工会和校红十字会要每年通报我校申请捐款救助和受资助情况,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
此次活动由校工会、校团委和校红十字会共同组织实施,时间为6月3日至6月10日。募捐的所有善款将转交厦门市民政局。在活动结束后,市民政局将捐款按各50%的比例分配给厦门市红十字会和厦门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主要用于困难家庭医疗以及突发灾害等的救助,市慈善总会主要用于困难家庭、就学等救助)。我校师生员工可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捐款救助。
(校工会)